近日,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蓋尾中隊民警在仙港大道上巡邏時,發(fā)現一輛小型轎車在仙港大道上逆向行駛,存在極大安全隱患。 民警立即指揮該車靠邊停車,對駕駛員嚴厲批評時發(fā)現他有酒后駕車的嫌疑,立刻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。檢查發(fā)現駕駛員謝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,經血液酒精含量檢測,達到199.80mg/100ml。隨后,辦案民警在對謝某涉嫌危險駕駛罪進行案件偵查中發(fā)現,當晚坐在副駕駛的人員高某是車主,且兩人當晚一同飲酒。 民警收集視頻監(jiān)控、證人、嫌疑人供述等佐證,完善證據鏈條。在事實面前,高某如實供訴供述,當晚,高某、謝某與朋友一同飲酒后駕駛車輛回家,車主高某則坐在副駕駛座,高某明知謝某在過量飲酒的情況下,出于僥幸心理,任由謝某駕駛其車輛上道路駕駛,并在仙港大道上瘋狂逆行,沒有進行勸阻。不承想被路上執(zhí)勤的民警查獲,高某的行為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共犯。 目前,高某、謝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。 |